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降低医用耗材价格,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根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20〕13号)文件精神,开展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类、静脉留置针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现将《河北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类)》、《河北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静脉留置针类)》予以公布,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加集中采购的耗材企业在公示期内申报相关资质。
联系电话:0311-66906539,400-618-2090
附件:1.河北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类)
2.河北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静脉留置针类)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