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黑龙江省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专项限价增补挂网的通知
信息来源: 黑龙江省药品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24日

相关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省医保局《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专项限价增补挂网采购的函》的要求,拟开展黑龙江省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专项限价增补挂网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采购范围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以下简称“核酸检测试剂”)、核酸提取或纯化试剂(以下简称“核酸提取试剂”)、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以下简称“病毒采样管”,含保存液的管和鼻/咽拭子。保存液包含灭活型和非灭活型产品),抗原检测试剂,抗体检测试剂。

二、企业资质

经国家药监局批准,已取得本次采购相关医疗器械产品合法资质的生产企业均可申报参加,申报企业须具有持续生产能力并保障供应。进口试剂生产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国内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一个注册证的产品不得委托不同的企业代理。

三、采购主体

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公立医疗机构、部队医疗机构。

四、企业注册要求

未注册企业应登录”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过程中将所需上传资料统一存到一个Word文档发送至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邮箱hljypcg@sina.com.cn中,咨询电话:0451-87220728。

注册过程所需上传资料包括:

(一)产品资料包括:产品通用名、企业名称、批准文号、详细剂型、规格、转换比、计量单位、最小包装单位、包材。

(二)企业资料包括: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批件。

(三)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见附件一)。

(四)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申请挂网承诺书(见附件二)。申报企业须具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相关试剂《医疗器械注册证》,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已在“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注册的企业可直接进入企业报名添加产品信息并上传提交完成报名。

五、报价要求及申报规则

申报企业需登录“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http://www.hljypcg.org.cn/)选择本项目“黑龙江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挂网采购”完成信息维护工作,进行企业报名。具体操作程序可在网站下载“药品采购平台操作手册”。

(一)试剂及相关耗材申报企业按注册证产品以每1人份为单位报价。

(二)企业申报价格不高于最高限价报价(见附件)。

(三)企业申报价格同时不得高于本企业拟增补挂网试剂盒及相关耗材在全国各省正在执行的最低中标(挂网)价格。

(四)申报企业挂网后要根据我省的价格联动规定,在外省集中采购产生新的更低价格时,应于30个工作日内在我省平台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五)各相关企业要按照《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承诺公示制度(试行)》规定,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进行承诺公示挂网。对违反要求的,按照《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承诺公示制度(试行)》和《黑龙江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2020版)》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报价操作要求:请相关企业于2022年4月23-28日完成企业注册、报名、上传材料和报价的操作。申报企业应按附件中“药品采购平台操作手册”进行报名及报价。

七、咨询电话: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政策咨询电话:0451-88830053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业务及技术支持电话: 0451-87220728.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邮 政 编 码:150090

附件:1.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

2.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申请挂网承诺书

3.黑龙江省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专项限价增补挂网的操作手册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4月22日

附件下载 1、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docx
2、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申请挂网承诺书.docx
3、黑龙江省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和相关耗材专项限价增补挂网的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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